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委托我所对其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特此公告项目的有关信息:
- 建设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概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的延平新城产业区。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分四期建设厂房145700平方米,仓库11560平方米,办公楼3600平方米,建设6万吨活性炭配套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6万吨活性炭,其中2万吨药用炭、2万吨化学炭、1.5万吨颗粒炭和0.5万吨精制炭。
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问题有:施工过程中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在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后,可减少项目建设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99-880056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联系方式: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号5号楼(邮编:350001)
联 系 人:程工 联系电话:0591-8757710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项目环评委托→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公众调查→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修改完善→上报。
2、主要工作内容: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公众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及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所。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