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企业帮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南平市企业帮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南平市企业帮扶基金(以下简称帮扶基金)由市政府、延平区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帮助企业解决到期银行贷款转贷难的问题。
第二条 服务对象:中心城市企业、市本级三大园区内企业,不对房地产等非实体企业办理转贷业务。
第三条 设立市企业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依托市政府设立的南平市中小企业投融资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办理转贷业务,市投资集团对南平市中小企业投融资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业务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管委会由市政府分管工业副市长任主任,成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本级三大园区管委会、延平区政府、投资集团领导组成。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银行、企业、服务中心之间关系,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
第五条 办理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不包括企业自筹30%保证金部分)的转贷业务,经服务中心业务评审会通过后,报投资集团审批;办理500万元以上的转贷业务,经服务中心业务评审会通过,报投资集团审核后,上报管委会审批;若遇特殊情况,需报管委会审议,经管委会主任同意后,由管委会审批。服务中心每月要向管委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区财政局报送财务报表,每半年向管委会报告帮扶基金运作情况,并上报需要管委会办公室协调解决的事项等。
第三章 资金筹集
第六条 帮扶基金由市财政筹集10000万元,延平区政府筹集3000万元。延平区政府首期到位1000万元额度用完后,应及时补足至3000万元;若1000万元额度用完后未补足资金,延平区企业转贷业务不予受理。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七条 企业申请借用帮扶基金,所属主管部门(市经贸委、区经贸局、园区管委会)应认真核实企业生产经营是否正常、有无较大经营风险,并在企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借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银行还贷资金的70%,且必须结清原贷款利息。有欠息的企业、辖区外银行的转贷业务一律不办理。
第八条 管委会、银行、服务中心三方签订《转贷业务合作协议书》(框架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协议书内容包含《转贷业务承诺书》,承诺书是银行针对每笔转贷业务所作的承诺,服务中心必须在贷款银行出具书面《转贷业务承诺书》的前提下才可办理转贷业务。
第九条 《转贷业务承诺书》主要内容:贷款银行承诺继续贷款审批手续已办结,贷款已落实,保证续贷资金及时足额归还给服务中心;企业帮扶资金实行封闭运作,不需要通过第三方受托支付。500万元及以下转贷业务由贷款银行市分行分管行长签字承诺,500万元以上由贷款银行市分行行长签字承诺。
第十条 贷款银行应认真兑现承诺,严格把关,监督借款企业按时归还帮扶基金;若转贷银行不能兑现承诺,市政府可采取相应措施,如转出财政性资金存款、财政拨款单位不在该行办理存款等业务,服务中心不再办理该行提出的转贷业务。
第十一条 服务中心、贷款银行要严格督促企业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归还帮扶基金。银行按转贷承诺及时发放贷款,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管委会和服务中心,对逾期未归还的,视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因发生法律风险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帮扶基金无法收回的,要及时上报管委会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企业借用帮扶基金,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必须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确保帮扶基金安全。每笔转贷业务实行全程跟踪,保证借出的帮扶基金能按时足额归还,提高资金周转次数。对未按时归还帮扶基金的企业,不再办理帮扶基金借款,并积极追回借款。对企业骗取政府帮扶基金的,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追究企业业主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借用帮扶基金实行预约制度,借款企业通过贷款银行提前半个月向服务中心报备。预约后不使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服务中心,否则必须缴纳三天使用费的违约金。服务中心须按管理办法及流程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 帮扶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企业借用帮扶基金需支付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按每日万分之五收取(不足三天按三天计算,超过三天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逾期未还的加收50%罚息。
第十五条 服务中心收取的资金使用费,按8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20%作为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费用,结余(或超支)部分结转下年度。帮扶基金的银行存款利息转作风险准备金。
第十六条 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和日常管理费用,人员工资及费用列支标准,按照投资集团及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服务中心收取的资金使用费,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给予免(退)税。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帮扶基金的设立、扩大、合并、解散等事项由管委会决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帮扶基金设立时实施,并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服务中心根据本办法制定帮扶基金运营管理实施细则。